关于公布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暨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额的通知(临沂)

本站发布时间:2016-05-31
省市地区:山东,临沂市
发文机构: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6-05-3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暨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额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

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2015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312元。2016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以职工2015年度工资额为基数。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亦称缴费基数)申报办法中上、下限额(即“上限”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300%、“下限”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60%,职工工资额在上、下限区间的据实确定)的政策规定,确定2016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额分别为14078元/月、2816元/月。

另,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市直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筹集标准为39000元/人。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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