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3年度佛山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3-06-28
省市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文机构: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3-06-28
执行日期:2013-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3年度佛山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2013社会保险年度执行的广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2185号),2012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5元,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50元。现就我市2013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的60%至300%调整。参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2529元调整,高于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2645元调整。

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12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50元的80%调整,即3080元。

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12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50元的60%至300%调整。参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2310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1550元调整。

四、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2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50元的75%至300%调整。参保人2012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的按2888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1550元调整。

以上各险种的缴费基数调整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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