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861号),经省政府同意,2016社会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6575元,下限为2906元,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2016年7-9月应缴纳差额部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地税局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