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通告(云浮)

本站发布时间:2022-08-23
省市地区:广东,云浮市
发文机构: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8-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2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就2022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通告如下:

根据市统计局公报的数据,我市202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98.25元,2022社会保险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4295元/月(我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取整数)。

特此通告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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