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8-07-25
省市地区:广西
发文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桂人社发〔2018〕27号
发文日期:2018-07-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8年度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99元,下限为308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image.png

三、2018年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统一使用61594元/年或5133元/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 政 厅

2018年7月24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