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调整2014年度从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4-06-25
省市地区:海南,海口市
发文机构: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4-06-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4年度从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按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144号),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573元,月平均工资为3798元。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519.2元(3798×4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78.8元(3798×60%)。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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