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5)

本站发布时间:2015-06-30
省市地区:海南,儋州市
发文机构: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5-06-30
执行日期:2015-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按2014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125号)规定,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589元,月平均工资为4216元。从2015年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897.2元(4216×45%),其他四项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529.6元(4216×60%),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高于12648元(4216×300%)。

特此通知。


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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