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市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雅府发〔2010〕18号),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按照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473元,以下简称市平工资)计算,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和职工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按市平工资的80%,即月缴费基数为2365元,最高缴费基数按35473元的3倍,即月缴费基数为8868元;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参保缴费基数为35473元,缴费标准为2838元。
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5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
三、退休人员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退休人员201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为35473元,即月缴费基数为2956元;用人单位人员退休一次性缴费,月缴费基数按2956元保底计算,月缴费工资大于2956元按照实际工资计算。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一次性缴费,属 2014年度的部分,基数仍按32837元执行;属2015年度及以后的部分,基数按35473元执行。
雅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