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1-12-30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京人社工发〔2011〕379号
发文日期:2011-12-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42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本通知自《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第242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09]14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北京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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