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3-05-21
省市地区:青海
发文机构: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3-05-2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为46827元/年(月平均3902元)。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1998〕7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2006〕13号)的相关规定,考虑与历年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衔接,确定2013年全省各类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341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1706元/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2341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3902元/月。 2013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02元/月。

请各地据此做好缴费基数核定、个人账户记载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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