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北京)

本站发布时间:2013-06-09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京房公积金发〔2013〕19号
发文日期:2013-06-09
执行日期:2013-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按照《关于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3]1号)规定,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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