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北京)

本站发布时间:2013-06-09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京房公积金发〔2013〕19号
发文日期:2013-06-09
执行日期:2013-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按照《关于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3]1号)规定,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