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15号)要求,北京市于2024年1月31日起启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第三代社保卡)换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代社保卡的功能
与现有社保卡相比,第三代社保卡在技术和安全方面进行了优化升级,增加了国密算法和非接触功能。在保留原有就医购药、自助查询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第三代社保卡还可作为身份凭证,凭卡办理人力社保领域的各项服务事项。同时,还增加了交通出行、公园年票、金融服务等功能,可支撑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功能扩展。
二、换发试点时间
自2024年1月31日起,至2024年5月底。
三、试点对象
西城区、石景山区、怀柔区三区参保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组织形式
主要由试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参保单位会同相关合作银行通过单位批量办理的形式集体换发。原则上由参保单位选择第三代社保卡开户银行。参保单位可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单位职工可线上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京通小程序等渠道确认个人制卡信息。对于大企业、特大企业,可协商合作银行在企业开设受理网点,集中办理。
试点换发期间,线上线下渠道暂不受理个人申领第三代社保卡(含新参保人员申领第三代社保和一、二代社保卡持卡人申领第三代社保卡)。
五、试点换发方式
试点区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集体申领第三代社保卡。
(一)线上集体申领
参保单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eijing.gov.cn/),按照“单位开通集体申请”-“选择领卡方式和开卡银行网点”-“通知职工确认申领信息”-“单位统一提交职工制卡信息”的顺序,为职工办理第三代社保卡。单位职工可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第三代社保卡。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北京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单位线上集体申领操作说明》。
(二)线下集体申领
参保单位明确第三代社保卡合作银行后,可就近到合作银行服务网点,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办理。
(三)领卡方式
申领第三代社保卡时,可选择以下三种领卡方式:
1.选择“合作银行服务网点”领卡
自申请提交后30日内制卡完毕。制作完成后,参保人根据收到的短信通知,到所选择的发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领取第三代社保卡。持卡人可在现场启用社会保障功能和激活金融功能。
2.选择“邮寄”领卡
自申请提交后30日内制卡完毕。制作完成后,由发卡合作银行提供寄递服务。参保人收到卡后,可通过线上渠道启用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功能,激活金融功能可就近到发卡银行任一服务网点现场办理。邮寄领卡免收用户快递费。
3.合作银行上门办理
对于有需要银行上门统一办理换发的单位,可联系协调相应合作银行上门统一办理。制卡完成后由合作银行上门发放,并同步启用社会保障功能、激活金融功能。鼓励合作银行提供上门服务。
(四)合作银行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14家银行服务网点。
各合作银行服务网点详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第三代社保卡介绍和具体业务办理详情,请查阅《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用户手册(试行)》。
六、注意事项
(一)新旧卡衔接
第三代社保卡启动试点换发后,未换发或未启用第三代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原社保卡功能不受影响,可继续使用。
自2024年1月31日起,试点换发对象集体申领和补换的社保卡均为第三代社保卡;非试点换发对象仍按原渠道申领和补换社保卡,社保卡样式和功能保持不变。
试点换发对象申领第三代社保卡后,原社保卡自持卡人启用新卡时失效。原社保卡不回收,如有金融功能可自行选择是否注销。
(二)丢失补换方式
试点换发对象领取第三代社保卡后,如不慎丢失或损坏,建议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发卡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现场办理,可当场领取新的第三代社保卡。
(三)业务办理时限
参保单位线上或线下申领第三代社保卡的,自申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作。试点换发对象到合作银行非即时制卡网点申请补换第三代社保卡的,自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试点换发对象到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申请补换第三代社保卡的,可现场完成制卡。
制卡时间不包括邮寄在途时间。
(四)相关费用收取
第三代社保卡的申领、补换,免收工本费和发卡快递费。
(五)防范网络诈骗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不会发送含有网页链接的短信通知,也不会向单位或个人索要社保卡金融账号和支付密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请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充分做好网络诈骗防范工作。
七、后续计划
2024年6月起,我们将以参保、户籍所在地为依据,依次组织全市在职人员、灵活就业和退休人员、“中小幼”等人群开展集中换发。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