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转公”住房贷款业务指南

本站发布时间:2017-11-06
省市地区:山西,大同市
发文机构: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7-11-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办理“商转公”住房贷款业务指南

(一)办理场所

中心(各县、区管理部)

(二)借款人需要提供资料

1. 借款人需自行打印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可网上查询或本地人民银行查询)

网站查询地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

2.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3. 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收入证明(格式模板在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专用文本),并打印半年工资流水(工资卡银行打印)(认可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职工可不提供);

4. 异地缴存职工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5. 借款人名下银行卡(工、农、中、建、交A类卡);

6. 首期付款凭证(原件);

7.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放款凭证、近半年还款流水、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8. 《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合同(由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9. 担保方式:(两种,可以选择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以用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所有的住房进行抵押;

(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手续办妥后,即解除保证人阶段性保证)担保人女性不超50周岁,男性不超55周岁。

10. 贷款年限:不超过原商贷贷款年限,最长30年,贷款期限+借款人年龄≤65;

11. 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原商贷余额,最高80万且不超房屋总价的80%;

注:购房人、配偶、辅助还款人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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