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场所
中心(各县、区管理部)
(二)借款人需要提供资料
1. 借款人需自行打印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可网上查询或本地人民银行查询)
网站查询地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
2.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3. 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收入证明(格式模板在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专用文本),并打印半年工资流水(工资卡银行打印)(认可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职工可不提供);
4. 异地缴存职工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5. 借款人名下银行卡(工、农、中、建、交A类卡);
6. 拆迁安置协议、拆迁证、拆迁安置补偿款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原件;
7. 贷款最高金额:不超房产抵押价值的70%;
8. 贷款年限:最长30年,贷款期限+借款人年龄≤65;
9. 担保方式:(两种,可以选择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以用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所有的住房进行抵押;
(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阶段性保证加房产质押(房产抵押手续办妥后,即解除保证人阶段性保证)担保人女性不超50周岁,男性不超55周岁;
注:购房人、配偶、辅助还款人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