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通手机APP方式办理物业费提取等业务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9-03-01
省市地区:山西,晋城市
发文机构: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晋市公积金〔2018〕34号
发文日期:2019-03-0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开通手机APP方式办理物业费提取等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以优质的业务环境服务于缴存单位和职工,方便广大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经业务测试、流程验证,即日起手机APP将新增下列业务:

一、贷款申请通道。

二、物业费提取。

三、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四、享受低保提取。

五、出境定居提取。

六、下岗失业提取。

七、离职返乡提取。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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