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9-03-22
省市地区:山西,运城市
发文机构: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3-22
执行日期:2019-03-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

经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从2019年3月起由4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借款的具体额度依据借款人家庭收入、房屋总价、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个人信用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确定。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审批贷款时要根据每个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定批准其贷款额度,杜绝违规审批,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