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关联人变更

本站发布时间:2023-08-22
省市地区:山西,忻州市
发文机构: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8-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贷款关联人变更

一、提供要件

1、新增配偶的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在《借款人配偶增加信息变更申请审批表》中签字确认。

2、撤销配偶的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证明公积金债务归属的公证书。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应明确公积金债务归属,不再提供离婚证和公证书,借款人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3、变更借款人(共同借款人)

贷款期间内,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发生离婚、死亡情况之一时,可申请变更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变更后的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所有权人之一。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变更应提供下列符合变更条件的证明资料:

借款人协议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借款人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应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借款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且该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证书。

二、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

市直:0350-3032656   忻府区:0350-3032009  定襄:0350-6037300

原平:0350-8223287   五台:0350-6516338    代县:0350-5227131  

繁峙:0350-5527787   宁武:0350-4721799    静乐:0350-3232199    

神池:0350-4243112   五寨:0350-4330250    岢岚:0350-8132174

河曲:0350-7229197   保德:0350-7323215    偏关:0350-765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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