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职工可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本金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9-01-18
省市地区:山西,临汾市
发文机构: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1-1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退休职工可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本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还款压力,经中心同意,达到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

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已达到退休年龄,能提供退休证明,且缴存账户封存的。

二、借款人申请冲抵贷款之日前两年内不得出现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逾期还款。

三、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售房单位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公司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冲抵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为零,贷款结清后方可销户。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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