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住房公积金新购商品房贷款准备资料

本站发布时间:2020-09-04
省市地区:内蒙古,乌海市
发文机构: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9-0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新购商品房贷款准备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2份(购房网签合同),我中心保留原件一份。

3、首付款发票(税票原件)。

4、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报告,已婚状态出具夫妻双方的,单身只出具个人)。

5、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

6、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离异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7、夫妻双方均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需出示相关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配偶未缴存公积金或配偶退休,仍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及银行卡或存折原件(银行流水选用A4纸打印),退休需出示退休证。

8、特殊业务: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夫妻双方持有效证件共同申请,如需代办需出示公证书。

9、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出示主借人本人一类银行卡(建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 )。

10、异地缴存人员需在缴存地出具异地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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