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业务缴存单位可网上办理,到中心办理的需提供以下要件。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办理要件
1.《省直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电子版)》
2.《省直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纸质版)》
3.《省直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办理大厅排号办理。
办理地点
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