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操作指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7
省市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文机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7-0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租房提取操作指南

(一)业务描述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个自然年度内,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按年计算的最高限额。

(二)办理渠道

手机公积金APP、公积金“跨省通办”窗口。

(三)办理步骤

以手机公积金APP为例,登入APP后,点击下方的【业务办理】。

在【业务办理】页面中点击【公积金提取】,进入界面后点击【租房提取】。

查看并同意【业务提醒】和【授权申请】。

进入信息核实界面后选择婚姻状态,已婚的需录入配偶姓名和配偶证件号码,点击【信息核实】。

信息核实无误的进入业务界面,输入收款银行账号,选择收款银行,获取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申请】完成业务办理。审批通过的资金将自动打至收款银行账户中;审批不通过的需根据情形在【我的待办】中删除业务或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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