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锦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文件。
三、申请条件:
1、职工到退休年龄,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
2、无司法冻结;
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要件:
1、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免提供);
2、提取人身份证。
3、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卡等。
注意事项:银行卡只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发行的一类储蓄卡。
五、办理流程:
提取人携带提取要件到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科前台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六、办理时限:
经审核无误的,公积金实时结算,即时到账。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决定,并告知结果。
七、办理机构:
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办理地点:
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锦州市市府路80号二楼提取科
开发区办事处锦州市渤海大街34-79号
凌海办事处凌海市中兴大街6号
北宁办事处北宁市西大街1段50号
义县办事处义县振兴路56号
黑山办事处黑山县中大中路189号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联系电话:
中心服务热线12329
中心提取科0416-3865120
开发区办事处0416-3570691
凌海办事处0416-8183800
北宁办事处0416-6621139
义县办事处0416-7753007
黑山办事处0416-5589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