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一次性偿还贷款
二、设定依据:公积金管【2015】2号文件各项规定
三、申请条件:
还款满12个月以上。
四、办理要件:
主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如需用配偶账户公积金偿还,需配偶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如贷款后结婚还需结婚证。
五、办理流程: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信贷科办理(现金还款部分先存入还款卡中)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办理地点:市府路80号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信贷科
九、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电话:0416—386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