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设立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12
省市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文机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2-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个人账户设立

一、业务名称

个人账户设立

二、业务品种

归集类:单位业务

三、业务概念(办理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渠道

单位所属分中心柜面、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五、办理流程

柜面办理:

1.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印章;

2.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单位所属分中心柜面办理业务;

3.所属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办理业务,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线上办理:

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办理——汇缴/补缴——单位清册变更,填写内容并提交后,业务自动办结。

六、所需要件

柜面办理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表》;线上办理零要件。


公积金业务表格可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进入“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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