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缴登记

本站发布时间:2023-12-12
省市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文机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12-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汇缴登记

一、业务名称

汇缴登记

二、业务品种

归集类:单位业务

三、业务概念(办理条件)

缴存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总缴存到归集专户,并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四、办理渠道

单位所属分中心柜面、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五、办理流程

柜面办理:

缴款单位当月人员增减变化的可直接到单位所属分中心柜面办理汇缴登记,随后向公积金专户缴款。

线上办理:

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办理——汇缴/补缴——汇缴登记——确认缴款,操作完毕向公积金专户缴款。

六、所需要件

七、注意事项

缴款方式可为支票、网银汇款、委托银行代扣等,不能以个人账户如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向公积金专户缴款,缴款资金和信息应一致。


公积金业务表格可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进入“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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