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1
省市地区:吉林,白山市
发文机构: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1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变更、注销登记与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审核  

二、子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三、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章 缴存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四、受理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缴存登记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一)《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法人证书正本原件;  

(三)法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二)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再次申请;2.不符合申请条件,告知申请人);(三)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受理柜员);(四)办结。  

七、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八、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法定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数量限制  

无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或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十二、是否有前置审批  

十三、材料样本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单位开户).xls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