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1
省市地区:吉林,白山市
发文机构: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1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事项名称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

二、子项名称

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第五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受理条件

符合要求的缴存职工,资料齐全、及时受理。

材料有效期:1年。

提取范围:本人及配偶(共有人)。

申请人:缴存职工本人。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每一还贷年度(满12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划款:直接划入申请人本人一类储蓄卡。

五、申报材料

本市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正常还贷12期以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再次提取需距上次提取时间满一年。

其他要件: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及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吉林银行一类储蓄卡。配偶提取需要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二)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再次申请;2.不符合申请条件,告知申请人);(三)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受理柜员);(四)办结。

七、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八、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法定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实时划款至系统支持银行卡内。需核查有关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十、数量限制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或下载手机APP“手机公积金”办理

十二、是否有前置审批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