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22
省市地区:吉林,白山市
发文机构: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5-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

一、事项名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二、子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

三、设定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23﹞6号第二章第五条“白山市辖区内已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在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库内可查到其缴存信息,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的职工,在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本规定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3、《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23﹞6号第九章第三十八条“手续齐全情况下,自受理贷款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需核查有关事项的,自受理贷款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3、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

6、二手房贷款卖方必须有《不动产权证书》。

7、借款人《不动产权证书》权利性质需为“出让”状态。

五、申请材料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一类银行卡、实时的《不动产产权查询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2、售房人身份证、原产权证复印件、售房人一类银行卡。

3、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批

3、办结

七、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利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法定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自受理贷款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需核查有关事项的,自受理贷款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数量限制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十二、是否有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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