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封存

本站发布时间:2021-03-23
省市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文机构: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3-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集中封存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单位应将职工个人账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集中封存账户统一管理。

申报材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符合集中封存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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