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售住房贷款

本站发布时间:2018-10-18
省市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文机构: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8-10-1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商售住房贷款

一、个人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法院判决书);

2、借款人的银行卡或折(非信用卡)。

二、购房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2、《购买商品房登记备案介绍信》;

3、《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

三、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要件材料在综合柜员窗口申请办理;

2、中心受理审批;

3、在综合柜员窗口签订《抵押借款合同》;

4、北三区的预(销)售商品房直接在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其他外县区的到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北三区的预(销)售商品房经数据共享平台查询后直接放款,其他外县区的借款人回到受理网点办理放款手续。

四、放款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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