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引进人才认定标准和优惠政策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08-08
省市地区:黑龙江,鸡西市
发文机构: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8-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我市引进人才认定标准和优惠政策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及管理部:

经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16日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鸡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人才认定标准》(鸡房金字〔2021〕36号)确定的人才界定范围。调整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所在单位聘任并兑现工资待遇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该类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贷款额度的确定:二手房贷款由原来的不高于抵押房屋评估价格的60%-70%,上浮到70%-80%;购买商品房现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下调到25%。


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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