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二、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其他符合集中封存的条件,且申请集中封存职工无欠缴住房公积金情况。
三、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申请表》。
2.集中封存职工本人身份证。
3.解除劳动证明等符合集中封存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鸡西、鸡东、密山)、虎林市建设东街25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七、联系电话
0467-12345。
八、办理时间
政务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虎林管理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九、办理地点
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鸡西市政务服务中心);
鸡东县得胜路166号(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东安街瀚林大厦(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虎林市解放西街1-1号虎林市政务中心
十、注意事项
1.提供的表格资料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单位需与职工本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