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补缴

本站发布时间:2022-03-08
省市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文机构: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3-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补缴

办理事项: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网上业务大厅(www.njgjj.com)。

办理要件:

1.《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

2.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或电子表格;

3.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补缴审核电子表格,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和集中代收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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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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