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1-05-06
省市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文机构: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5-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要件

1.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制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3.身份证;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销户提取。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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