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个人账户转移

本站发布时间:2022-03-08
省市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文机构: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3-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个人账户转移

办理事项: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

办理要件: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经办人携带要件资料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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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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