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锡房金【2019】54号)

本站发布时间:2019-10-29
省市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文机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锡房金【2019】54号
发文日期:2019-10-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经我中心研究决定,简化部分业务办理材料,具体规定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25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缴存职工无需再提供无锡市社保缴费记录。

二、自2019年11月1日起,办理存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价格,由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委托专业机构确定,申请贷款的职工无需再提交抵押评估报告。

特此通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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