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和缩短还款期限业务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17-04-25
省市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文机构: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徐公积金〔2017〕18号
发文日期:2017-04-25
执行日期:2017-05-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和缩短还款期限业务的通知

关于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和缩短还款期限业务的通知

徐公积金〔2017〕18号

中心各部门,各管理部:

按照智慧、诚信、勤廉、正气、活力五位一体惠民公积金建设要求,为进一步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经中心研究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全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和缩短还款期限两项业务,现就有关申办条件明确如下: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无逾期还款记录;

2.借款人申请变更还款方式或缩短还款期限时,其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相对应的还贷条件;

3.借款人应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和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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