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1-04-08
省市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文机构: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4-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

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款,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申请条件

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申请一次,夫妻双方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一年的房屋租金,每月提取金额按最高1000元计算,月租金额未超过1000元的按实际月租金额提取。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缴存地各管理部办理或使用网上营业厅、手机公积金APP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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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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