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提取

本站发布时间:2020-07-10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7-1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退休提取

政策依据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规程》(苏房金〔2004〕14号)

职工离(退)休销户提取的,所需材料为离(退)休证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条件

职工退休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

提前退休提取可通过个人网厅申请办理。

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退休证原件(无退休证的,身份证上的年龄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休提取必须提供退休证;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邮储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友情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办理机构及地点  请点击办理机构及地点查看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时间 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热线电话 0512-12329

中心网站 http://gjj.s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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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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