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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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布时间:2024-07-01
省市地区:吉林
发文机构: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文字号:吉人社联〔2024〕57号
发文日期:2024-07-01
执行日期:2024-07-01
废止日期:2025-06-30
摘要: 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财政局:

依据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6142元,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3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4918元,农垦企业及职工缴费基数核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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