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劳障〔2004〕52号)规定,现对2014年工伤保险缴费执行费率进行调整,一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不浮动,对2013年1月份之前参保缴费的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费率详见附件,附件未列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执行既定费率。调整后的缴费费率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淮北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