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4-07-25
省市地区:贵州,贵阳市
发文机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7-25
执行日期:2024-08-01
废止日期:2024-12-31
摘要: 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万元,即100万元。

二、缴存人家庭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即非多子女家庭96万元、多子女家庭120万元。

三、持有有效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5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原政策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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