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万元,即100万元。
二、缴存人家庭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即非多子女家庭96万元、多子女家庭120万元。
三、持有有效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5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原政策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