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满足多子女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人口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优惠政策
一是多子女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购买的是首套房或二套房,均可享受首套首付款比例(当前首套首付款比例为最低20%)。
二是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当前基准额度为单人最高可贷65万元、双人最高可贷85万元、三方最高可贷105万元)。
三、证明材料
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供贷款所需材料外,另需提供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两个《出生医学证明》上显示的父母信息与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息一致,并且两个子女均未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