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部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加大对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支持力度,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4〕32号)精神,经第四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属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的,不叠加享受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8月5日起执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