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按照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长春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规定,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553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