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如下解读:
一、《通知》的制定依据
为积极响应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呼声,更好满足其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资金平衡情况,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是优化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日均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贷款倍数和缴存系数。
二是优化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类型。灵活就业人员在武汉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时,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优化了灵活就业人员“商转公”贷款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参照单位职工政策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