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9-12
省市地区:海南
发文机构: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9-12
执行日期:2025-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我省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省医保服务中心: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1〕58号)有关规定,结合已公布的2023年海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92元的统计数据,现就调整我省医疗救助起付线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低收入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起付线按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确定为3319.2元,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起付线按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确定为8298元。相关医疗救助资金支付标准作相应调整。

二、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请有关单位做好相应调整工作。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 京津冀三地社保一卡通规范正式颁布 【专题资讯】 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趋势前瞻】 国家推动长期护理险日趋规范化 【你问我答】 在北京如何办理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2024-10-31 中智北京
【数说政策】多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截至2024年9月1日) 【专题资讯】各地持续推进社保待遇调整工作 【趋势前瞻】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办法发布;应对就业新形势,家门口就业、妈妈岗模式开创新思路 【你问我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小贴士
2024-09-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