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解读文本

本站发布时间:2024-09-29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9-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解读文本

《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订印发,于2024年10月8日施行,有效期5年。现就《规定》修订背景、热点问题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自2021年10月8日运行以来,通过“直冲本息”和“定额提取”两种不同的处理模式,采取与合作银行、银政通平台等金融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方式,在行业中率先实现了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全覆盖,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缴存职工均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有效减轻缴存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强力支撑。2023年修订的《规定》即将期满,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深化服务转型,优化提升线上服务能力,保障业务运行的规范性、连续性、有效性,对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再次进行修订完善。

二、热点问题

(一)本次修订是否简化申请材料?

答:有。主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配偶签订协议时,不再提供主借款人身份证件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缴存职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后,什么时候可以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呢?

答: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或商业贷款还款满一个月,符合签约条件即可办理。

(三)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以用于直冲本息吗?

答:可以。

(四)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办理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有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等线上自助办理;若线上不能准确获取相关信息或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需临柜申请办理。线下临柜办理时,缴存职工需按《规定》第四条提供证明材料。

(五)哪些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可线上签约?

答:所有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均可线上签约,不区分银行是否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

(六)多缴存职工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后,按什么顺序进行抵扣或提取呢?

答:同一笔贷款有两名及以上缴存职工签订按月提取协议的,默认按签约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抵扣或提取,每月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的约定提取金额。属于成都公积金中心组合贷款的,优先直冲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按月提取协议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吗?

答:可以。协议变更仅限收款账户和提取人顺序变更。

缴存职工在按月提取协议有效期内,可通过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申请提前终止协议。

(八)商贷提前结清了,已签订的按月提取协议怎么办?

答:已签订按月提取协议的商贷提前结清了,缴存职工应主动解除协议,或由中心在核实结清情况后终止协议。

(九)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后,只要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是否就不用往还款卡里存款了?

答:为避免因住房公积金未及时汇缴入账、银行支付结算异常等原因,造成未能按协议约定足额提取,从而产生贷款逾期。建议缴存职工或借款人提前在还款卡里存入不少于一个月的还贷金额。需要注意的是,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至少保留1元。

(十)目前已签订的按年提取协议是否继续生效?

答:是。缴存职工已签订按年提取协议且未解约的,按协议约定继续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将按年提取协议转签为按月提取协议。

解读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管理部

解读人:周执锐

联系电话:(028)61889897  (028)12329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 京津冀三地社保一卡通规范正式颁布 【专题资讯】 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趋势前瞻】 国家推动长期护理险日趋规范化 【你问我答】 在北京如何办理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2024-10-31 中智北京
【数说政策】多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截至2024年9月1日) 【专题资讯】各地持续推进社保待遇调整工作 【趋势前瞻】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办法发布;应对就业新形势,家门口就业、妈妈岗模式开创新思路 【你问我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小贴士
2024-09-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