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为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助力长沙市引才引智、长株潭一体化、强省会、创建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等战略实施,对我市户口迁移政策进行优化。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7号)、《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湘公发〔2023〕2号)、《关于贯彻落实强省会战略的行动方案(2022—2026年)》、《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政策内容、文件适用、起止期限3个方面内容。
(一)第一条至第五条。明确了购房落户、投资创业落户、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优化政策的具体内容。
(二)第六条。明确了文件适用、起止期限。
长沙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