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结算清算规程 (试行)》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4-08-23
省市地区:湖北
发文机构: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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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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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字解读】《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结算清算规程 (试行)》政策解读

2024年8月22日,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结算清算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4〕32号,以下简称《规程》),于2024年8月28日起执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什么?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授权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其在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治疗、门诊就医、药店购药时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

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统称为个账所有人,其配偶、父母、子女统称为共济享受人。

二、建立共济绑定关系有什么条件?

个账所有人和共济享受人建立个账共济绑定关系时,须均为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医保参保状态为正常。

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共济绑定?

个账共济关系须由个账所有人主动授权绑定或解除绑定,遵循自愿原则,线上和线下均可以办理。

线上途径:个账所有人可在“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等线上渠道办理个账共济绑定业务。

线下途径:个账所有人前往医保服务经办大厅,通过签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承诺书》后,新增共济享受人。

四、绑定后,如何使用个账所有人的个账余额结算?

绑定后,共济享受人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可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办理结算,个账共济自动实现“一站式”结算。

五、绑定后,个账所有人医保状态暂停或终止了还能结算吗?

共济享受人暂停参保的,不支持使用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结算。

个账所有人或共济享受人参保状态为终止参保的,授权关系自动解除。

六、个账扣减的顺序有什么规定?

共济享受人参保类型不同,扣减顺序会有所区别。居民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负担金额直接使用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冲减;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负担金额先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余额使用完后自动使用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超出部分由现金支付。

一名共济享受人被多名个账所有人绑定时,扣减顺序也会有区别。主要以办理个账共济绑定的时间为准,最后办理的优先使用。当第一顺位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系统自动使用第二顺位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以此类推。共济享受人单笔结算时限使用一位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结算。

七、手工(零星)报销费用可以使用个账共济吗?

共济享受人自费结算后手工(零星)报销的费用不支持个账共济使用。

八、个账共济结算后,如果涉及到退费,有哪些规定?

个账共济结算后,退费时须对整笔费用一并退费,不支持仅对个账共济费用办理退费。解除绑定关系的,退费时个账共济费用退还至原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若个账所有人因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或其他原因终止参保的,不支持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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